住房和城鄉建設部:進一步精簡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條件11月24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在國新辦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,未來經過改革,建設企業資質類別、等級將由現有的593項壓縮至245項,壓減幅度為59%。 11月11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。易軍介紹,《改革方案》共提出六方面舉措,將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為擴大消費和有效投資創造條件。 一是精簡資質類別,歸并等級設置。改革后,現有的593項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將壓減至245項,壓減幅度為59%。 二是放寬準入限制,激發企業活力。在壓減資質數量的同時,將進一步精簡企業資質審批條件,特別是精簡資質標準,重點考慮放寬資金、人員、業績、技術裝備等指標要求,大幅放寬準入限制。 三是下放審批權限,方便企業辦事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開展企業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,除最高等級綜合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,將其他等級資質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。同時,加強對試點地區的監督指導,對存在違規審批的,將嚴肅處理并收回審批權。 四是優化審批服務,推行告知承諾制。大幅削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,全面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,大幅提升企業資質審批的規范化和便利化水平。 五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保障工程質量安全。加大審批后動態監管力度,積極推進信用體系建設。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,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。 六是完善招投標制度,發揮市場機制作用。優化調整招標條件設置,引導建設單位更多從企業實力、技術力量、管理經驗等方面選擇企業,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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